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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政策

退貨與退款

在LAFS平台購買之商品,LAFS提供法定七天内猶豫期,且商品退回運費由店家負擔。退貨商品需保持標籤、鑲嵌珠寶、包裝、保單及任何店家附贈的物品完整

退款條件

買方茲同意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能依據本退款與退貨政策申請退款:
ㆍ顧客未收到商品
ㆍ商品有瑕疵及/或在運送過程中受損
ㆍ店家寄送未符合約定規格之商品(如錯誤的尺寸、顏色等)給顧客
ㆍ顧客收到的商品實質上與店家所刊登的商品描述不符
ㆍ根據與店家私下
達成之協議,此時店家必須向LAFS發送其就該協議的確認訊息
※買方之申請退款必須經由LAFS平台提交,LAFS將逐案審核顧客的各項申請,並根據上述條件及本服務條款,全權酌情決定是否通過買方的申請。

客製化商品

個人客製化商品,依據行政院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店家有權不接受退換貨。店家同意並保證依照中華民國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或販售協議,提供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予消費者。店家應於商品敍述中,充分揭示是否負擔物之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之責任及費用負擔之事項。